【社评】为强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探索新路径

头条 2023-07-26 04:2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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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工人日报

本报评论员 郭振纲

《工人日报》(2023年07月26日 05版)

通过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创新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的有效机制,需要依靠实践不断尝试和总结。各地不仅要不断拓展和创新通过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范围和形式,而且要着力总结和梳理不同形式集体合同的实效,让集体合同发挥出更好的作用。

据7月24日《工人日报》报道,7月13日,来自“饿了么”平台全国7大片区的175位全网职工代表齐聚上海,参加“饿了么”平台(全网)一届一次职代会(扩大)会议,审议通过全网集体合同及3个全网专项集体合同,覆盖该平台自有职工及全国1.1万个配送站点超过300万名骑手。这标志着全国外卖行业首个全网职代会、首份全网集体合同诞生。有骑手高兴地说:“有了这份合同,今后不论用工形式如何,只要在平台接单,我们都将享受同等权益。”

以平台企业为载体,通过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将全网所有劳动者吸纳进来,涵盖劳动报酬、算法优化、劳动安全、职业发展、关心关爱、争议处理等方面,上述平台的全网集体合同在为该平台骑手权益保护吃下“定心丸”的同时,也为其他平台企业和其他地区工会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探索出一个新版本,拓展出一条新路径。

近年来,在全国总工会的指导下,各地工会聚焦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依据人社部等8部门《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全国总工会《关于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意见》以及相关文件,以集体协商为抓手,以签订集体合同为保障,不断拓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的新机制。

比如,各地工会积极推进与合作用工企业、行业协会等开展行业集体协商,不断拓展行业集体合同的深度和广度,契合地方实际、具有行业特色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行业专项集体合同相继出现,覆盖快递、外卖行业及货运司机等数百万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北京市总工会抓住头部平台企业这个关键节点,推动京东签订《京东集团集体合同》《京东物流集体合同》,覆盖包括一线配送员、货车司机在内的28万名职工,实现平台企业签订集体合同的首家突破;如今,上海市总工会以外卖网络平台为突破口,指导外卖平台签订全网集体合同,对300多万名不同地区、不同用工形式、不同管理模式的外卖骑手实现“一网全覆盖”,将强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工作向前推进一步。

当前,受劳动法律制度体系不完善等因素的制约,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存在某些短板。在这一现实背景下,发挥集体合同制度在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中的作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方面,集体合同具有“准法律”的效能,通过集体合同的约束,推动平台企业劳动用工不断规范、算法体系逐步优化、劳动报酬支付更加合理、员工休息休假权利更有保障、员工诉求表达渠道更加顺畅等,具有现实可行性;另一方面,集体合同具有“一对多”的特点,无论是行业集体合同、平台企业集体合同还是全网集体合同,都具有适用范围较广的特点。以集体合同为基石,能够将不同法律关系的劳动者尽可能容纳其中,能够将不同就业形式的劳动者的诉求进行整合,能够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涉及的痛点难点问题一并考虑,进而为确立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劳动基准,以及劳动法律的修改完善,提供更加丰富的现实经验和实践支撑。

通过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创新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的有效机制,需要依靠实践不断尝试和总结。比如,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比较复杂,不同地区、行业、平台的管理模式不同,员工诉求的侧重点不同,不同形式的集体合同存在交叉,权益保护的标准也有差异,因此,各地不仅要不断拓展和创新通过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范围和形式,而且要着力总结和梳理不同形式集体合同的实效,让集体合同发挥出更好的作用。

期待各地工会在拓展中创新、在创新中总结,不断优化集体协商协调机制的亲和度,不断提升集体合同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的契合度,不断贴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现实诉求,让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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