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士遗失万元手镯,民警劝拾到者“拾金不昧”

社会 2022-01-02 20: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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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袁野 通讯员 路奎英秋 耿崇亮

2021年12月23日12时许,济南槐荫分局振兴街派出所接到群众梅女士报警称:在BRT3公交站台下车后,发现其手腕上带的价值17000元钱的金手镯不见了,猜测是摘手套时不小心将手镯掉落。

民警赵书林在了解完大体情况后,先是安抚报警人焦急慌张的情绪,耐心询问了梅女士的行走路线和轨迹信息,紧接着带领梅女士第一时间赶往BRT站台,通过站台监控了解到,手镯确实是梅女士摘手套时被手套带下来掉在地上,但其当时并没有意识到手镯掉落。掉落后,被一对老夫妇捡拾带走。根据监控显示,老夫妇乘坐B120路公交车离开。

民警赵书林带领辅警张运,不辞辛劳,立即开车赶到B120路公交车调度室,根据老夫妇的公交卡刷卡时间,调取其个人信息,回到单位积极联系捡拾手镯的老夫妇,并依法讲明捡拾物品应当及时归还失主的法律法规。在民警耐心劝说下,老夫妇承认他们捡拾手镯并同意归还,稍后民警立即驾车赶到其家中将手镯取回。

取回后,民警及时将手镯归还给梅女士。梅女士看到失而复得的手镯,眼含热泪。经了解该手镯是梅女士的婆婆专门为儿媳定制的,对其个人有很重要的意义。

梅女士对民警的尽职尽责表示由衷的感谢,12月25日,将一面带有:“人民警察为人民,失而复得暖人心”十四个大字的锦旗送到振兴街派出所,称赞到:“感谢民警同志帮我找到手镯,我要为槐荫公安点赞!”

来源:齐鲁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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