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实事 | 婴幼儿辅食涉虚假宣传,检察建议助推企业规范经营

国内 2021-09-25 14:5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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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金山检察

宝爸宝妈无疑都希望宝宝聪明健康,素有“脑黄金”称号的DHA更是成了育儿热门话题。

如今,许多核桃油产品打着“补充DHA”的口号,悄然进入婴幼儿辅食市场,号称“液体脑黄金”。

但是,核桃油真的能“补充DHA”吗?

案情简介

近日,金山区检察院接到市民反映其在本区某企业网店购买的一款标注为“婴幼儿食用辅食”的核桃油未达到辅食标准。

涉案企业网店广告图

接到线索后未检检察官迅速行动,核实了该网店销售的核桃油产品及公司经营资质,并及时固定证据。

检察官发现市民举报的系该企业店铺在售的一款核桃油,产品标题中有“婴幼儿辅食”等关键词,销售页面上发布含有“婴幼儿食用油”“婴幼儿食用辅食添加油”“为婴儿宝宝研制”“富含α-亚麻酸+DHA”等字样的广告内容,推荐用于婴幼儿辅食,并声称其核桃油产品含有大量DHA,有促进大脑智力发育等功效,吸引家长购买。

经查,该产品为普通核桃油,并未针对婴幼儿营养需求进行过研制开发,也未额外添加DHA等营养成分,且婴幼儿辅食无植物油类别。该公司在网店销售页面的相关宣传内容构成虚假广告,极易对消费者造成误导,侵害了不特定的未成年人的公共利益。

法律监督

第四条 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二十八条 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

该公司并未依据婴幼儿需求特别研制核桃油。为迎合“消费焦虑”,涉案产品销售页面使用了与实际不相符的宣传内容,且不能提供材料予以证明,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所指“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

2021年8月16日,金山区检察院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工作对接,并通过制发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督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履职,对涉嫌虚假广告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维护未成年人公共利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涉案企业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以罚款。

2021年8月30日,未检检察官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一同至涉案企业走访,了解企业经营及整改情况,建议涉案企业加强企业合规建设,完善管理制度,提高依法经营意识。企业负责人表示,相关广告已经全部撤换,今后将加强对广告的审查,严格依法经营。

温馨提示

根据公开文献,核桃油的主要成分是亚油酸、油酸、亚麻酸等,并不含DHA。核桃油中的亚麻酸进入人体之后,可以逐渐转化为DHA,但对于不同种族、年龄、性别的人群,转化率均不相同,且婴儿是转化率最低的一类人群。

图片来源:《中国油脂》2020年第45卷第10期 郑悦雯,吴书天等《10个品种核桃油品质比较》

有数据表明,新生儿的转化率仅0.036%。故富含亚麻酸不等于富含DHA。

事实上,核桃油与其他植物油比起来并没有特别大的优势,宝妈们不要再被商家的虚假宣传欺骗了哦!

来源:上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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